登录  |  注册

打破垄断 新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出台

作者:冯业斌 来源:汽车焦点
1865 0
2018-01-19

  【汽车焦点 快讯 原创】

  自商务部于4月发布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以来,蓄势待发的销售新政便引来了业内无数的热议。2017年7月1日,《办法》正式实施,在挥手告别长达12年的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》之后,取而代之的《办法》在为国内汽车市场开启全新篇章的同时,也为市场赋予了更多的挑战。

多重突破值得期待

  作为汽车行业大刀阔斧的改革,新《办法》具有里程碑意义,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,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,重新调整了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,强化现有市场的规范运行。同时,对消费者购车也带来一些新的影响。


  1.打破单一品牌授权模式 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并行

  过去,我国汽车销售一直实行的是品牌授权单一体制,供应商、经销商需要取得汽车品牌厂家授权才能开展销售业务,同时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。在此基础上,各大厂家均依照自身品牌标准于各地打造了以4S店为主体的品牌授权销售渠道,从而构建起品牌的汽车流通网络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购车渠道相对单一,4S店长期占据汽车销售市场,由此产生的垄断性经营给消费者带来严重影响。

  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,汽车销售市场竞争日益激烈,4S店与厂商矛盾升级、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等现象凸显,新《办法》出台正是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。新《办法》最大特点之一是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。管理办法不再强制性要求品牌授权,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。汽车4S店的垄断经营打破,零部件价格虚高等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,有效地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更效促进汽车市场的良性竞争。

  2.电商、汽车超市或将兴起

  新《办法》实行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并行,意味着消费者获得更多的购车渠道,不再是4S店占据主导地位,4S店将面临更多的挑战,主导地位将受到威胁。随着互联网+的发展,汽车超市本身具备成本上的优势,未来,以汽车超市为载体的汽车新型销售模式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。目前,国内以拥有不少大型汽车电商平台,如国美、苏宁等,早已进军汽车电商行列。新《办法》的实施将催生一系列汽车电商平台,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不同品牌、价格的汽车,为日后汽车电商的发展奠定基础。

  3.促使消费者权益最大化 破除后市场领域垄断

  新《办法》的出台,无疑开启汽车消费新时代。对消费者来说是好消息。新规的另一大特点着重体现在对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保护。

  大部分消费者在购车时,都会遇见4S店加价提车、捆绑消费等戏码,虽然反感却无力改变这种现状。新《办法》的出台,明确禁止了这些行为。新《办法》中指出,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、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。

  新《办法》这一举措强有力地约束了4S店,日后4S店加价提车、捆绑消费等现象将会有所缓解。这样的变化,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,但同时也给4S店带来不小的冲击。谈到汽车零部件的更换,消费者大多数仍倾向于原厂配件,质量上能够得到保障。但碍于高昂的汽车配件价格,有时候不得不让消费者望而却步,转头去选择一些小型修理厂甚至路边店。如今,新《办法》出台后,汽车维修市场的垄断被打破,不一定选择4S店购买配件。新政出台后,消费者有望买到价格低廉、质量优质的汽车配件。有利亦有弊,多样的购买渠道,势必将引来一场价格战,价格战的“背后”意味着汽车售后市场价格迎来一场大洗牌。

  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对汽车销售行业而言可谓是平地惊雷。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购车多元化,如果翻译成大白话可能更容易理解:

  1. 购车不一定要在4S店;

  2. 售后不一定要在4S店;

  3. 规范销售行为,严打经销商捆绑销售及其他强制消费等行为;

  4. 城乡一体化,满足三四线城市及农村消费需求。

  对于当下4S店售后这块大蛋糕开刀,政策落地实施需要市场反应和时间,但至少打开了一个口子,不是吗?

分享到:
冯业斌 冯业斌

作品2583

入行一往情深,再回头已不可能。